可见文革“遗毒”是多么广。“文革”都已经结束二十四年,拨乱反正都已经二十二年了,至今,在一些领域,竟
然还有人动辄举起“文革”的鞭子,到处抽打--尽管这条鞭子已经只剩下几缕破线条,尽管这几缕破条看起来是那么寒碜、
可笑和脆烂。球员“召鸡嫖娼”--姑且算是“违纪”吧,视监督社会为己任的媒体给予暴光,给予打击,不仅未可厚非,而
且义不容辞。如果说这是损害了“XX市”、“XX省”、“XX协会”乃至“否定了中国XX改革开放成果”或者某某形象
的话,不如说,他是否定了整个“男人”,否定了“人类” 的尊严更合适--反正帽子越大越好,他既然可以代表某市,但为
什么就不能代表男人?他既然代表中国,那就不能代表全人类?
嫖娼就是嫖娼,你说的他违法也好,你说他违纪也好,说轻了,他们是个人行为,作为国家的公民,他必须对自己的
行为负道德或者负法律责任;说重了,他只能反映出他所在的集体的管理者的无能和平庸。就这些。他只能代表他自己和你们
自己--他代表不了某某市,某某协会,更代表不了某某国家。媒体对此事情的揭露,要说真的否定了什么,也只能否定一个
人的一段时期、一个小部门的一段时期;而绝对不可能否定这个人的一生,这个集体的永远,更惶论损害了某某市的形象、损
害了某某国的国家形象乃至“否定了某某某七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”。真的,你总不能因为改革开放出现了球员有娼妓可以嫖
,吸毒者有毒可以吸,或者说,因为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出现了“卖淫嫖娼”;“吸毒贩毒”,“拐卖人口”等等,因为有媒体
揭露和报道这些丑恶的东西,你就说这些媒体在损害中国、中国人的形象,就就说它们在别有用心地否定我们20多年改革开
开放的成果吧?
腐朽的和肮脏的东西,最见不得阳光。所以,面对阳光的普照,他们和浑身已经习惯和离不开肮脏的人们,总是会找
千万个理由加以拒绝。但腐朽和肮脏的东西,只有通过阳光可以清除,如果一味捂着,那么,只有彻底腐烂,连地下的蚯蚓和
下水道的耗子都嫌脏。他就是他,他永远代表不了别人;肮脏就是肮脏,肮脏永远代表不了圣洁。放下你的鞭子,迎接阳光的
普照,否则,连自己也会腐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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