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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场地、器材 1、比赛场地定在长春五环体育馆,冰场将于1999年11月26日浇冰完毕,交赛会使用。 2、运动员休息室(4个)、裁判员休息室(2个)、官员休息室(1个)、竞赛办公室(1个)、检录大厅(1个 )将按国际比赛有关要求于99年10月1日开始进行设置、装修,并于11月15日全面完成,交赛会使用。 3、按比赛规则规定的日期请专人画场地,有关方面要求请总局确定。 4、灯光、大屏、医疗救护、光电计时、裁 判台、计算机、复印机、速印机及比赛用小型器材全部按九冬会模式进行运作,具体数量、质量由总局提出。 二、竞赛编排 1、竞赛的编排工作将在总局有关专业人员及裁判长的领导下,按国际比赛贯例进行编排,文字采用中英文对照编印 ,在各代表队报名结束后即进行编排,在各代表队报到时进行发放。 2、会标已设计完成,请总局领导确定后予以使用。 三、比赛公告 比赛公告已由总局发给各会员国,如比赛地有细节方面变化,将经请示总局后以发补充通知的形式通 知各会员国。 四、训练安排 比赛的训练安排将根据总局所发比赛公告有关条款执行,具体时间安排待各代表队报名结束后马上印 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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